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(记者孟刚)近日,销售罗森(北京)有限公司因售卖不合格口罩,不合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罚款6.4万余元、格口没收违法所得8357.65元。罩罗
罗森(北京)有限公司一门店因售卖不合格口罩被处罚。森门资料图片
处罚事由显示,店被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处罚2023年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,罗森(北京)有限公司菜市口南大街销售分店销售的销售isDG彩色立体日常防护型口罩(红色)7枚入非医用口罩,经抽样检验,不合防护效果项目不符合GB/T32610—2016《日常防护型口罩基数规范》标准,格口依据《2023年北京市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》,罩罗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森门当事人负责罗森各门店销售商品的店被日常经营管理,上述销售门店销售的处罚口罩均由当事人进货、配送和销售。销售当事人从销售商北京八百旺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该非医用口罩1800袋,共分两次购进,每袋进货价格为15.23元,当事人根据所属门店各自需求进行配送,各门店销售价格为每袋23.8元,共销售1102袋、丢失26袋、库存合计672袋,全部退回经销商。认定当事人销售此款口罩违法所得为8357.65元。
市场监管部门认为,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产品质量法》有关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64260元,没收违法所得8357.65元。
责任编辑:赵英男上一条:黑龙江省消协开展小白鞋清洁剂比较试验:杜尔•德澳、圣洁康去污能力差下一条: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滑雪镜比较试验报告:轩浪等6批次样品未标注透射等级(作者:企业文化)